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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教學組長 - 新聞公告 | 2020-09-05 | 人氣:1095

徵件日期:109年9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投件文件以郵戳為憑)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展本土語言,表揚對推展本土語言具有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以期更多力量投入本土語言之推展,帶動全民提振本土語言傳承,特訂定本要點。
二、表揚對象包括下列二類: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推薦單位:各機關(構)、幼兒園、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之團體,得依本要點規定推薦推展本土語言具傑出貢獻之團體或個人。
四、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活動官網:
https://nlaward.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