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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重要 林宜靜 - 升學公告 | 2024-02-26 | 人氣:68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85150號函辦
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
則)第14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
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
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
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
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
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日、19日辦理,112學年度國
中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3年3月7日至9日代為
辦理集體報名,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
者,請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
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
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之「歷屆試題」專區,學
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五、請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使
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六、另近年來,本縣學生應試時違規態樣以攜帶行動電話、穿
戴式裝置進入試場及折疊答案卡(卷)情事居多,請考生遵守試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