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注意 教學組 - 新聞公告 | 2022-08-30 | 人氣:671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5日臺教資(二)字第1110080521A號函辦理。
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審議著作權法第46條修正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應針對「合理技術措施」提供指引,俾利各級學校及教師遵循,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旨揭指引供各校及教師遵循。
三、 檢附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  
    1)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