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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公告 教學組 - 新聞公告 | 2023-09-28 | 人氣:27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5034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 實施對象係下列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本縣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二) 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

1、 教育部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 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3、 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四) 申請原則:

1、 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閩南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2、 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能力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

三、 教師申請報名費補助請填妥申請表(如附件)、核章,檢附佐證資料,逕送本府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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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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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金門縣政府補助112學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