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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公告 教學組 - 新聞公告 | 2023-06-09 | 人氣:486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5152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 實施對象:貴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及獲薦派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 執行期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三)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112年度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

1、 教育部112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 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次250元。

3、 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應考者,每師、每次2,800元。

(四) 申請作業:

1、 申請期限:112年6月20日前。

2、 檢附資料:本府於完成審查,及彙整並核算各校補助經費申請總額,檢附完成核章之補(捐)助經費申請表,以紙本依限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補助。

3、 費核定及撥付: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於112年撥付補助經費。

4、 計畫核結:請各校於112年9月30日前,向本府經費核結,俾利本府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結報。

(五) 申請原則:教師參加本計畫指定補助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