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註冊須知: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註冊須知
一、註冊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星期二)
二、註冊時間:(各班請按下表規定時間依序辦理)
九 年 級 |
八 年 級 |
七 年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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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級 |
註 冊 時 間 |
班 級 |
註 冊 時 間 |
班 級 |
註 冊 時 間 |
901 |
07:30~07:45 |
801 |
08:00~08:15 |
701 |
08:30~08:45 |
902 |
07:30~07:45 |
802 |
08:00~08:15 |
702 |
08:30~08:45 |
903 |
07:45~08:00 |
803 |
08:15~08:30 |
703 |
08:45~09:00 |
904 |
07:45~08:00 |
804 |
08:15~08:30 |
704 |
08:45~09:00 |
三、註冊地點:本校教務處-繳交1~4項;總務處-繳交第5項-註冊費用。
四、應繳交或查驗物品:
1.註冊單(註冊當日由導師發給同學,請同學填妥基本資料)。
2. 七年級新生繳交照片1張,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班級姓名,並於註冊當日繳交照片電子檔。
3.學期及第三次定期考成績通知單。 (八、九年級同學注意必須請家長簽章)。
4.開學日八、九年級繳回學生縣民卡,加蓋註冊章。
5.註冊費。
五、註冊程序:
1.填寫註冊單—由導師發給同學,請同學填妥基本資料後請班長(或各班導師自行指定),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2.繳交成績通知單(07:25-09:05前)—8、9年級請副班長(或各班導師自行指定)統一收齊(按座號排列),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3.繳交學生縣民卡(07:25-09:05前)--8、9年級請學藝股長(或各班導師自行指定)統一收齊(按座號排列),交至教務處王先生。
4. 服裝儀容由學務處統一訂定規範。
5. 領取書本:教科書已放置在各班教室,請學生自行檢查,如有汙損、缺漏等情況,請立即到教務處反應更換。
六、應繳費用:請自備零錢,於註冊時在總務處繳納。
1.每人約282元(含家長會費100元),多退少補。
2.若兄弟姊妹同讀本校者,僅收1人家長會費。(收高年級學生)
註冊費--請導師於9月1日(四)前協助收齊後,送交總務處出納組。(若當天來不及在指定時間內繳費的學生)
七、注意事項:
1.註冊單於學生卡蓋完註冊章時繳回,以完成註冊程序。(七年級舊卡使用至新卡製作完成止)
2.因故未能按時註冊者,應先向學務處請假或提出有效證明,否則以曠課論,並應於開學三天內至相關處室補辦註冊。
3.凡未事先請假,三日內未完成註冊,將上網進行中輟通報。
4.正式上課日期:8月30日(星期二)上午07:25前準時到校。當日開始供應午餐,全體同學應自備碗筷(不得使用免洗餐具)。
※學生卡未帶或遺失需補卡者;成績單未帶、未經家長簽章或遺失需補發者,請於3日內完成補繳及申請。
八、註冊須知亦同步公告於學校網頁中(路徑說明:校網/最新消息/新聞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