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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在不浪費.共享好食光」環境教育活動: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陳地理 - 新聞公告 | 2021-04-13 | 人氣:696
一、 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 活動內容詳情請參閱附件計畫書,本項活動共辦理4梯次,每梯次以15人為限,各梯次時間如下:
(一) 第一梯次:4月24日(六)下午1點至3點
(二) 第二梯次:4月24日(六)下午3點至5點
(三) 第三梯次:4月25日(日)下午1點至3點
(四) 第四梯次:4月25日(日)下午3點至5點
三、 報名成功人員,請依各梯次指定時間至本次活動地點金湖鎮新市里籃球場報到(金湖鎮創意市集)。
四、 因考量活動安全性質,本案僅限7歲以上民眾參加,且未成年者需有成年家長陪同;並請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
五、 參與活動人員將核予110年環境教育時數2小時;報名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先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帳號,註冊登錄帳號完成,回首頁至學習資訊-其它活動-進階查詢-上課地區選金門縣進入,再點選本項活動即可報名參加。
六、 活動相關資訊可上本局FaceBook粉絲專頁(搜尋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或本局網站http://kepb.kinmen.gov.tw;相關問題請洽(082)334588、(082)330458,林詩萍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