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沙中

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金門 沙中 金沙鎮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7年12月5日召開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二、前揭會議已決議修正「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為先依超額比序總積分高低排定,如遇總積分相同時,再依免試生之1.均衡學習積分、2.技藝優良積分、3.志願序積分、4.弱勢身分積分、5.多元學習表現積分、6.會考加寫作測驗積分、7.服務學習積分、8.競賽積分、9.國文(三等級四標示)、10.數學(三等級四標示)、11.英語(三等級四標示)、12.自然(三等級四標示)、13.社會(三等級四標示)、14.寫作測驗(6級分)等,進行比序決定分發順位。

網站搜尋:

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沙中

公告 體育衛生組長 - 升學公告 | 2019-03-12 | 人氣:1731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7年12月5日召開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前揭會議已決議修正「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為先依超額比序總積分高低排定,如遇總積分相同時,再依免試生之

1.均衡學習積分、

2.技藝優良積分、

3.志願序積分、

4.弱勢身分積分、

5.多元學習表現積分、

6.會考加寫作測驗積分、

7.服務學習積分、

8.競賽積分、

9.國文(三等級四標示)、

10.數學(三等級四標示)、

11.英語(三等級四標示)、

12.自然(三等級四標示)、

13.社會(三等級四標示)、

14.寫作測驗(6級分)等,進行比序決定分發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