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金門縣109年學生箏獨奏與揚琴獨奏初賽活動程序表: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金門縣109年學生箏獨奏與揚琴獨奏初賽
一、比賽時間:109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比賽地點:金門高中中正堂
三、比賽時間與規範:
(一)比賽應演出指定曲及自選曲各1曲。
(二)個人項目比賽時應依序先演出指定曲,再行演出自選曲,違反順序,扣總平均分數0.5分。
(三)參賽者應於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3次(每次間隔約10秒)不到者,以棄權論,但如遇不可抗力之偶發情事時(由參賽者負舉證責任),於該類組比賽結束前到達會場者,得向主辦單位申請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經同意後參與比賽。
(四)總和演出時間為10分鐘(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人數,對演出時間作適當調整),以開始發音(含試音、調音及演出)為計時起點,停止演出時結束計時。時間截止前不按鈴警示,時間一到按鈴一長聲(約5秒),響鈴應立即停止演出,凡繼續演出者即予扣分,逾時每1分鐘扣總平均分數0.5分,不滿1分鐘以1分鐘計,依此類推。
(五)指定曲應依規定之版本演出(以公布之指定曲內容為準並應完整演奏,若公布時另有演奏段落或版本備註,應依備註事項辦理)不得擅自更改。
(六)參加個人項目比賽一律背譜,視譜者不予計分。
四、比賽活動程序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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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門縣109年學生箏獨奏與揚琴獨奏比賽活動程序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