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學校園防疫應變小組組織要點: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沙中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學校園防疫應變小組組織要點
民國 109 年 1 月 30 日訂定
- 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 (以下簡稱本校) 為落實學校防疫工作,預防校園傳染疾病發生,防止疫情蔓延,確保教職員工生身心健康特訂定「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學校園防疫小組組織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設置「校園防疫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 依據: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學校衛生法」
- 本小組之職掌如下:
(一)訂定學校防疫相關規定。
(二)審議學校防疫工作計畫。
(三)督導學校防疫工作之推動。
(四)推展學校防疫相關之衛教宣導事項。
- 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校長擔任,綜理本小組一切事務。家長會長、教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協助召集人處理相關事務;學務主任為執行秘書;下置總幹事一人,由學務處衛生組組長兼任;副總幹事一人,由護理師擔任。其他成員包括各處室主任及相關人員。另得視疫情所需邀集相關人員擔任小組成員或列席會議。
- 本小組每學期併入校務會議召開之,如遇重大傳染疾病發生時須立即啟動,隨時召開召開會議以落實各項防疫工作。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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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沙國中 防疫緊急應變小組組織要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