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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資輔組長 - 新聞公告 | 2020-01-16 | 人氣:1265

108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說明:
一、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09年2月17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請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

二、新住民子女:在學學生並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或獎勵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總統教育獎申請者及符合本案之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申請者除外)得申請新住民子女獎助 勵學金。

三、申請類別及條件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國中組:就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108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或9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二)清寒助學金:

國中組:就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108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乙等或7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