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國中公開徵求食材供應商企劃書公告: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金沙國中公開徵求食材供應商企劃書公告
案 號:109001 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標的名1稱】金沙國中109年度公開徵求學生午餐食材供應廠商企劃書
【類 別】財 物
【辦理次別】標/1
【辦理機關】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
【徵求方式】採公開評審(公告本校網站)。
【決標原則】各食材項目供應廠商,經評審總評分最高之前二家(供應廠商若中途棄權得由其他供應廠商依序遞補)為供應廠商。
【領取資料時間】109年1月14日上午8時至109年1月20日下午17時止。
【領取資料地點】本校總務處(假日本校警衛室)。
【投遞資料時間】109年1月14日上午8時至109年1月20日下午17時止。
【投遞資料地點】本校總務處
【評審日期】109年1月21日上午9時30分。
【評審地點】本校會議室。
【廠商供應食材項目】 1.豬肉、牛肉…等(畜產類)
2.蔬菜(蔬菜類)
3.水果(水果類)
4.味精、沙拉油、油炸專用油品、加工食品等(什貨、加工食品類)
5.魚、蝦等(水產品類)。
【參與評選廠商資格】參與評審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應提供: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案採購內容相關。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商業登記抄本或公司登記證明)。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
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
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具之營業
稅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時廠商檢附-本案午餐食材供應評選計畫書1式5份供評審委員評審,否則
不予評比,投標廠商不得異議。
(四)投標廠商食材販售切結書。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履約地點】■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
【履約期限】自中華民國109年2月1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止(供應午餐期間)。
【附加說明】
(一)洽辦機關: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總務處電話:(082)352560-32黃先生傳真電話:(082)352264 ;地址:金門縣金沙鎮汶沙里國中路61號
(二)金門縣政府政風室檢舉信箱,金門郵政第10號信箱;電話:082-323171。
校 長 黃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