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112年協調開辦之「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第二專長學分班」: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1873號函辦理。
二、 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2年度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開辦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文)、科技領域資訊科技、藝術領域表演藝術、綜合活動領域家政、童軍及健康與體育領域健康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
1) 112年協調辦理之「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第二專長學分班」自行招生資訊.pdf
-
2) 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招生對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