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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優質校園

公告 教學組 - 新聞公告 | 2022-04-20 | 人氣:353
一、 依客家委員會111年4月12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3802號函辦理。
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108學年度實施,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學生學習客語之質及量,強化各級學校客語課程廣度及深度,訂定「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協助學校依學生學習需求,結合客庄生活情境,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及落實學生客語學習。
三、 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提升客語能力,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並以客語從事客家語文課程以外學科教學,提高旨揭計畫補助項目其中教材編輯費及語言研究費之額度,臚列如下:
(一) 教材編輯費:因應課程研發之自編教材或教學活動設計,未支領本計畫鐘點費之教師每年級每人每科每月支給新臺幣(以下同)600元,若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每年級每人每科每月支給1,000元(於申請及核銷時需檢附認證合格證書)。
(二) 語言研究費:以轉換客語教學所需之研究費用,未支領本計畫鐘點費之教師,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為上限,若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為上限(於申請及核銷時需檢附認證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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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