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門
一、108年國中教育會考測驗訂於108年5月18日、5月19日(星期六、日)舉行,各節考試科目、時間請參閱簡章。
二、准考證為考生每節應試必要文件,當天請備妥准考證與應試文具提早出門。
三、請貴校特別提醒考生智慧型穿戴式裝置一律不得攜入試場;於考試說明時段內提前書寫、畫記(包括在試題本封面塗鴉)都將
視為違規;考試結束鐘(鈴)響起,考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
「108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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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8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