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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國高中英語說故事錄音比賽金門 沙中 金沙鎮

說明:一、活動目的:為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強化英語口說及表達能力,培養團隊合作精神,並加強區域校際合作關係,相互觀摩學習,特舉辦本比賽。二、主辦單位:康寧大學(台北校區)應用外語科。三、協辦單位:康寧大學(台北校區)外語中心。四、參賽資格(一)國中組: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各國中在學學生。(二)高中職組: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各高中職及技專校院1至3年級在學學生。(三)每位參賽學生,於6足歲後,皆未在英語系國家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歐美僑校就讀1年以上。五、比賽辦法及注意事項(一)各校每組以1隊參與競賽為限。(二)每組以2~4人1隊(1人可配多角),每位同學僅能選擇同校其中1隊報名,不得跨隊參賽。(三)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參賽。(四)參賽隊伍自選錄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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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國高中英語說故事錄音比賽: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金沙鎮

公告 教學組 - 活動參與 | 2021-11-17 | 人氣:1056
說明:  
一、 活動目的:為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強化英語口說及表達能力,培養團隊合作精神,並加強區域校際合作關係,相互觀摩學習,特舉辦本比賽。
二、 主辦單位:康寧大學(台北校區) 應用外語科。
三、 協辦單位:康寧大學(台北校區) 外語中心。
四、 參賽資格
(一) 國中組: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各國中在學學生。
(二) 高中職組:北區暨澎金馬地區各高中職及技專校院1至3年級在學學生。
(三) 每位參賽學生,於6足歲後,皆未在英語系國家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歐美僑校就讀1年以上。
五、 比賽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 各校每組以1隊參與競賽為限。
(二) 每組以2~4人1隊(1人可配多角),每位同學僅能選擇同校其中1隊報名,不得跨隊參賽。
(三) 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參賽。
(四) 參賽隊伍自選錄製一段英文故事(國中組3~4分鐘、高中職組4~5分鐘),並將錄音檔寄至本校參與競賽,參賽作品內
容、 容、對話不得傷害善良風俗,且遣詞用字不得粗鄙低俗,或涉及人身攻擊。
   
六、 報名方式:請於2021年12月29日前完成以下報名手續
(一) 填寫報名表,並連同故事文字檔及參賽錄音檔(檔名為:學校名稱/年級/故事名稱:如康寧大學台北校區_五專二年級_Cinderella)分別回傳至yaobj@ukn.edu.twckwtth@ukn.edu.tw
(二) 請以mp3格式製作參賽錄音檔。
(三) 主辦單位於收到參賽作品後會以email通知確認。
   
七、 評審辦法及比賽結果公告
(一) 以報名參賽隊伍傳至本校收件電郵之錄音檔作出評選,並於110學年下學期3月上旬於本科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二)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為評審人員。評審標準為:
  1.英語發音與對話流暢度40%。
  2.故事內容整體呈現效果40%。
  3.背景音樂及音效20%。
   
(三) 評分若有同分情事,由評審討論裁決。
(四) 頒獎典禮將擇日於本校舉行。
   
八、 各組比賽獎勵
(一) 第一名:新臺幣1,200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新臺幣 1,0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新臺幣 8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乙紙。
(四) 佳作二名:各新臺幣 5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乙紙
  附註: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表現水準,增減優勝名額。
九、 參賽細則
(一)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或冒名頂替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二) 參賽錄音檔內不得出現學校名稱及學生姓名。
(三)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公開展示、發表及宣傳使用權,不另付酬。
(四) 因應個資法之規定,以及主辦單位為活動成果展示之目的與結案需要,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參賽者之校名、科系、姓名及作品於各種活動內容,或從事合理之使用行為。凡參賽人員,均視同自動同意本項規定,不得有異議,亦不需另簽使用同意書。
十、 聯絡方式及查詢電話
(一) 電話: 02-2632-1181 分機566 饒安屏;分機570 黃老師。
(二) 電子信箱:yaobj@ukn.edu.tw; ckwtth@uk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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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英語說故事錄音比賽計畫(附件一)0088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