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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言(閩、客、原)語言能力認證暨補助報名費辦法金門 沙中 金沙鎮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96715號函辦理。二、本(110)年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延至10月23日辦理,12月13日起放榜及寄發成績通知單,請各校屆時協助調查校內教師參加教育部「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申請報名費補助請於12月20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送教育處承辦人。三、通過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認證之教師請依規定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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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言(閩、客、原)語言能力認證暨補助報名費辦法:金門縣立金沙國民中學-%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EF%BF%BD

公告 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21-09-14 | 人氣:59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96715號函辦理。
二、 本(110)年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延至10月23日辦理,12月13日起放榜及寄發成績通知單, 請各校屆時協助調查校內教師參加教育部「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申請報名費補助請於12月20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免備文送教育處承辦人。
三、 通過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認證之教師請依規定敍獎。